唐律疏议
·弦律按弦发音原理的定律法。常与管律起相辅相成的作用。弦律所用的正律器称为“弦准”或“律准”。弦准的形制,似琴或瑟,弦长、弦径各有定制,岳山或柱位不得任意抬高以保持张弦的水平位置,使发音准确无误。弦律$#...
·正律u指三分损益法最初产生的十二律。相对于变律而言。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最早提出“仲吕极不生”的理论。在《吕氏春秋·音律》或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的生律法中,仲吕是第十一次产生的最后一个正律。京房今六十律$...
合同具有法律效力,受法律保护。任何一方违背合同都要受到法律制裁。合同或协议一经签订,就要认真履行。合同和协议的签订仪式,不只是个礼仪程序,它表明双方已形成共识,愿受法律约束和保护。仪式是在形式上向社会、公众及法律宣布对合同、...
送别诗无论是叙友谊,还是叹离别;无论是记别,还是抒情,都不仅与诗人的个性特征有关,而且与时代精神密切相关。这种不同的心理反应,是长期文化积淀的结果。而前来送客的亲友也自然会怀有同样的心情。这首诗是李白初居安陆时所作。李白送孟浩然之广凌时,风华正茂,对前途充满信心和希望,因此才能把...
复因道宣住终南山,又有南山律宗或南山宗之称。因此法聪被认为是四分律师。及至慧光造《四分律疏》,并删定羯磨,始奠定该宗基础。他在终南山创设戒坛,制订佛教受戒仪式,从而正式形成宗派。南山宗、相部宗和东塔宗后被称为律宗三家。元明之际,衰微几至无闻...
近日据杨树达先生《论语疏证》阅毕一遍,收获亦不少,兹就一些疑义,胪列如下。杨树达引《广雅·释言》“固,陋也。”
·变律相对于正律而言。依三分损益法,正律仲吕以后产生的各律,都是变律。朱载堉《律学新说》:“变黄钟曰执始、变林钟曰去灭,此所谓变律也”。依三分损益法,仲吕不能复生黄钟。在京房六十律,仲吕生执始,扰始生...
半音是十二平均律组织中最小的音高距离。其余相邻两音级之间虽然亦为全音,但比十二平均律中的全音要大。根据纯律相生律中的基本音级的音高关系,又不同于十二平均律和五度相生律中的基本音级间的音高关系。关于十二平均律,我们已知它是将八...
半音是十二平均律组织中最小的音高距离。其余相邻两音级之间虽然亦为全音,但比十二平均律中的全音要大。根据纯律相生律中的基本音级的音高关系,又不同于十二平均律和五度相生律中的基本音级间的音高关系。关于十二平均律,我们已知它是将八...
·十八律南宋蔡元定在传统十二正律外加用六个变律构成的一种律制;即用京房今六十律的前十八律。十八律虽然沿用京房的六个变律,并无进一步的创造,但由于加用变律的同时,限用十二正律为宫,因此仍属十二律...
·音律“音”、“声”、“乐”与“律”字组合成词,如“音律”、“声律”、“乐律”、一般语义相通;有时甚至和律吕混用。各词的内涵和外延均无严格的界限。广义的音律,泛指与乐律学有关的内容,即绝对音高和标准音高问题;生律...
·十二律乐律学名词。从黄钟律标准音起,按照一定的生律法,在一个八度内连续产生十一律,使每相邻两律之间都成半音,称为十二律。在文献中最早记载,则见于《国语·周语下》周景王23年伶州鸿论乐。十二律的名称由低到高...
裴律师,唐朝开国元勋、宰相裴寂之子,官至汴州刺史,袭封魏国公。唐朝官员
·十四律清代康熙帝制作的一种律制。又称康熙十四律。康熙应用三分损益法于管律,而又不加管口校正,因此黄钟半律不能与黄钟相合。《律吕正义》以为:“合黄钟者,为太簇之半律。”意即宫音合黄钟律时,清宫却非清黄钟,而为清太簇。...
中国历代所谓“定律”,除少数用于新创律制外,一般指确定黄钟一律的音高;并以此为准,推算其它各律的律数。春秋、战国间的黄钟律,各家考证,莫衷一是;据曾侯乙钟铭,可知各诸侯国各有黄钟律标准,但其尺度不详。汉以后的历代黄钟律$#...